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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學校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第2篇學校財務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第1篇 學校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以下就是學校出納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依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負責制定學校年度預算、決算及月份用款計劃,每月會計報表,會計帳結算及微機錄入工作,負責財務帳目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負責為全校教職工按時辦理工資、住房公積金、養(yǎng)老保險金、下崗職工保障金、醫(yī)療保險金、離退手續(xù)、人員調動的工資增減、有關票據領購、審驗等有關工作。
3、負責與出納交接單據、校對帳目、核對現金,對入帳單據手續(xù)不全,開支不合法的單據,有權上報校長,由校長負責查處。
4、按時參加上級召開的財務會議、業(yè)務培訓,并及時匯報領導,學校帳目每月一次匯總上報校長,所有報表必須經校長審查后,方可上報,有關教師切身利益的報表,必須經校長審定或經當事人校準后,方可上報。
5、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微機錄入帳目登記、固定資產增、減單填報、固定資產卡片填寫等,每月一次處理有關入帳單據。
6、負責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并為校長當好財務管理參謀。
學校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第2篇 學校財務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學校財務出納會計崗位職責(5)
一、按照國家法令、財務制度和現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經有關人員審核、審批后的合法的收支憑證辦理收支手續(xù),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業(yè)務,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也可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妥然保管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并應每天盤點訓存現金,確保資金的安全和不受損失。
三、不得將公款擅自借與私人和移作他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及時做好因公出差借款的歸還工作。
四、庫有現金不得超過規(guī)定現額(完中、職中1500元,初中、中心校1000元,其他學校500元)。庫有現金超過上述限額,一旦發(fā)現意外事故,一切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保管好行政事業(yè)單位收費票據、空白支票及其他有關憑證,嚴格按制度規(guī)定進行管理,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
六、認真做好各項經費的發(fā)放工作,做好差旅費等報銷工作;認真開好轉帳支票、現金支票,及時處理應收應付款項。
七、根據收付原始憑證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庫存現金日記帳,按規(guī)定編制好記帳憑證,做到日結月清,帳款相符不出差錯,每月定期交會計記帳。
八、每月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確保帳面余額與銀行帳面余額一致無誤。
九、與財務會計相互配合,互相監(jiān)督,各盡其職,共同為學校管好財用好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