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維修與報廢管理制度
1、目的:
使設備維修及報廢工作系統(tǒng)化、條理化,明確維修責任,加快維修速度,使設備維修及報廢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乃至避免資產(chǎn)流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院內(nèi)教學實操室(包括計算機房、電子電工實驗室、琴房、財會模擬室、語音室、多媒體電教室等,下同)及辦公室內(nèi)電子類辦公設備(簡稱辦公設備,下同)。
3、職責:
3.1、辦公設備責任人負責設備日常使用保養(yǎng)及設備的及時報修。
3.2、實操室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及設備的一級維修,一級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設備,再報請信息設備處處理。
3.3、信息設備處負責設備的二級維修。
4、工作程序:
4.1、《設備維修申請表》分為維修申請人填寫欄、維修人員填寫欄及驗收報告欄。
4.2、設備發(fā)生故障,辦公設備責任人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信息設備處;實操室設備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未果后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信息設備處。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內(nèi)容包括設備名稱、設備位置、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申請維修時間、要求修復時間、故障現(xiàn)象描述及緊急程度描述。
4.3、信息設備處維修人員接到《設備維修申請單》后開展維修工作,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維修人員填寫欄,內(nèi)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處理過程、結果及建議、更換零件清單。
4.4、維修完成后由維修申請人確認維修內(nèi)容及更換零件清單,填寫驗收報告欄。
4.5、維修人員二級維修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設備,由維修人員在“結果及建議”處填寫“未能維修復,須發(fā)外維修”交設備專員,由設備專員安排人員或交維修公司發(fā)外維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員接到任務后,按指定時間外出送修,并負責跟蹤維修結果。設備返回后,由設備管理專員在《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填寫維修結果、更換零件及維修費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在《設備維修申請單》驗收報告欄填寫驗收報告。
4.7、《設備維修申請單》由設備專員負責收集歸檔。作為統(tǒng)計維修費用的依據(jù)。
4.8、設備報廢:實操室設備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后判斷為要報費的設備,可直接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 交信息設備處初審;維修人員在進行二級維修或發(fā)外維修后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設備,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交設備專員初審,8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chǎn)還須主管院長和資產(chǎn)中心復審?!对O備報廢申請單》的報廢原因要詳細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