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修廠財務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廠財務管理制度
1、堅決執(zhí)行政府有關財務、會計的各項法規(guī)、政策和制度,依法經營。
2、財務管理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3、嚴格掌握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4、合理使用流動資金,減少資金占用,保障生產運行。
5、建立規(guī)范的會計賬冊,做好各項會計工作。
6、如實申報,繳納稅費,定期上報各種報表。
7、嚴格執(zhí)行費用報銷制度,所有票據須先審核、后報銷。
8、對不符合國家財經紀律的單據,不得報銷入賬。
第2篇 汽修廠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汽車修理廠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1、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加蓋名章。
2、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3、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加蓋會計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名章。
4、財務工作人員對本部門實行會計監(jiān)督。財務工作人員受理原始憑證應堅持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對記載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5、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廠長)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6、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作好內部審計。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7、財務審計每季度一次,審計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廠長)。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財務部經理監(jiān)交,財務部經理交接工作由總經理(廠長)監(jiān)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