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5
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1.1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公司的副總經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負責分管責任,公司總經理委托生產副總經理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的主管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委會成員,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安委會的組成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生產安全處處長、行政人事處處長、設備保全處處長、財務處處長、制造分廠廠長、水泥分廠廠長、銷售處處長、質控處處長、供應處處長、職工代表
1.3安委會職責:
1.3.1審查公司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
1.3.2審查公司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
1.3.3審查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1.3.4研究和審定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1.3.5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
1.3.6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
1.3.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1.3.8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3.9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0其他方面。
2、公司設立生產安全處
2.1生產安全處在是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主管領導為公司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
3生產安全處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3.1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3.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3.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發(fā)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3.6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3.7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
3.8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3.9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
3.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會
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定解決方案。
1.4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2.生產技術處
2.1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2.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3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2.4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2.5監(jiān)督現場的作業(yè)安全,在責任范圍內簽發(fā)危險作業(yè)許可。
2.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7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2.8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2.9監(jiān)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年檢工作。
2.10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組織和復審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2.11開展職責范圍內和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記錄
1、《安委會成立或調整文件》
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3、《安委會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