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興高級中學收費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學校收費行為和財務開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管理條例》和湖州市物價局、教育局有關收費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市物價局、教育局關于重點普通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調整收費權限的規(guī)定,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在學校變更時相應變更許可證。
三、規(guī)范收費票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jiān)制的收據,做到購買票據數與收費人次數相一致,做好票據保管工作。
四、嚴格執(zhí)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做到收費合法,支出規(guī)范,不坐收坐支,不挪作他用。
五、及時向家長公布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熱情、耐心回法答收費對象的政策咨詢。
六、不提前收取任何費用,合理收取代管費,并且做到嚴格控制代管費支出項目,按學期及時結算,向家長公布,多退少補。
七、不準年級、班級和個人擅自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違者必究。
八、未經學校同意,不準向學生推銷學習用品、生活用品、學習資料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