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小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3.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防范措施應有效得力。
4.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件。
5.禁止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利國家安全穩(wěn)定的信息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務系統(tǒng)發(fā)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公安機關查處。
8.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