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道口設備管理措施范本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guī)定》(經交〔1986〕161號)、《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管理規(guī)定》(國經貿運〔1995〕466號)、《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20號令)、《鐵路線路修理規(guī)則》、《鐵路工務安全規(guī)則》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規(guī)定,結合我鋪架基地道口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本細則適用于南寧鐵路局管內道路與鐵路相交的道口、人行過道和平過道。
第一章分類
第1條道路與鐵路的平面交叉分為:
1.道口: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2.5m及以上,直接與道路貫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況分為“有人看守道口”和“無人看守道口”。
2.人行過道: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2.5m以下(城市一般為0.75m~至1.5m,鄉(xiāng)村一般為0.4m~至1.2m),直接與道路貫通的平面交叉。人行過道只準通過行人、自行車,不準畜力車及機動車輛通過。
3.平過道:系指在車站、貨場、專用線內,專為內部作業(yè)使用,不直接貫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第二章道口設置
第2條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20號令)以及鐵路通道安全管理監(jiān)督辦公室《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道口設備
第3條道口鋪面的設計和鋪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道口鋪面寬度一般應與道路路面寬度相同,且應不小于2.5m。
2.鐵路鋼軌頭部內側道口鋪面應與軌面持平,鐵路鋼軌頭部外側50mm范圍內,道口鋪面應低于軌面5mm。
3.道口鋪面板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橡膠等材料制成,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鋪砌應平整穩(wěn)固。
4.較繁忙的有人看守(監(jiān)護)道口及通行重型貨車的站場平過道應鋪設橡膠鋪面板,無人看守道口、人行過道、平過道現存的鋼軌鋪面板要逐步更換為橡膠鋪面板或鋼筋混凝土鋪面板。
5.護軌輪緣槽寬度,直線上應為70~100mm,曲線內股應為90~100mm;輪緣槽深度應為45~60mm。護軌兩端做成喇叭口,距護軌端300mm處彎向線路中心,其終端距鋼軌工作邊應為150~180mm,并應固定。
6.道口鋪面范圍內應采用新ⅱ(ⅲ)型軌枕,軌枕配制根數為1840根/km。道口鋪面范圍及前后10m范圍內應采用一級石碴。
7.道口兩側道路應有平臺,其長度從鋼軌外側算起應不少于下表的數值。
8.道口兩側道路連接平臺的縱坡,不應大于下表的數值:
第4條道口設備
1.有人看守道口應有可靠的供電電源,其供電等級不低于二級負荷,并配備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和道口作業(yè)監(jiān)控裝置,有條件的應配備無線預警裝置和固定電話。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行業(yè)標準《平交道口自動控制或報警的技術要求》(tb/t2969-1999)的規(guī)定,道口信號設備自動報警的報警時間通常為60s,既有看守道口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應逐步改造。
第5條有人看守道口須修建道口看守房,并接水接電。道口看守房應設值班室、繼電器室、待班室、廚房及廁所。
第6條有人看守道口看守房內按《鐵路工務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配備防護信號和工具備品,并經常保持性能良好。道口設置有列車無線調度通訊設備時,可不配備響墩。
第7條實行監(jiān)護的無人看守道口應修建道口監(jiān)護房,設置欄桿(欄門)。
第四章道口標志
第8條有人看守道口設置以下標志
1.在鐵路上距道口兩端500~1000m處設置鳴笛標,司機鳴笛標必須設在列車運行方向的左側,其內側應距線路中心不少于2.5m(站內或站內道口兩端不設)。
2.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不少于20m處的道路右側(特殊情況除外)設置有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設置道口停止線。
3.在道口兩端道路的路肩上對稱設置護樁3~5個(一般情況下在距道口外股鋼軌3至5m處設第1個護樁),護樁油漆成100mm寬黑白相間的水平線條,護樁間距1.5m,樁頂高出地面0.85m。
4.在道口兩端、距最外股鋼軌不少于3m處,設置帶有標志(標志為直徑300mm的紅色圓牌,有條件的地方夜間可安設紅燈)的欄桿或欄門,距路面的高度為1.0~1.2m(欄桿揚起后距道路路面的垂直距離不小于3.5m),并油漆成250mm寬黑白相間的顏色。欄桿(門)以對道路開放為定位,特殊情況下需要以對道口關閉為定位時,須經調度批準。欄桿(門)對道路關閉是對道路禁止通行的標志。
5.有人看守道口兩側鐵路經常有行人跨越的應在路肩外側設置柵欄,長度一般不少于50m,高度不低于1.2m。
第9條有人監(jiān)護的無人看守道口,應在道口兩側的停車讓行牌上焊接標明本道口監(jiān)護時間的公告牌。
第10條無人看守道口除按第10條1、3款規(guī)定設置火車司機鳴笛標、護樁外,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的道路右側設置停車讓行標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設置道口停止線;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不少于20m處的道路右側(特殊情況除外)設置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
第11條在通向人行過道、距人行過道最外股鋼軌5m~10m處的道路右側設置“人行過道”標志。平過道不設任何標牌。
第12條各種標牌的圖樣、大小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規(guī)定。
第五章道口看守
第13條道口看守與否及看守班制項目部決定。遇下列情況之一的道口,應設專人看守:
1.通過正線、到發(fā)線的道口。
2.每晝夜鐵路和公路的行車密度達到以下標準的道口:
3.主要用于有特殊用途的公路與鐵路相交的道口。
第14條有人看守或監(jiān)護的道口,嚴禁采用承包方式看守或監(jiān)護。
第15條道口工和監(jiān)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新任道口工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得上崗證,跟班作業(yè)3天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第六章道口管理制度
第16條道口設備維修管理
道口設備的維修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分工:
1.后勤工段負責道口鋪面、護樁、欄桿及鳴笛標安裝、維修。
2.物資部負責道口電話安裝、維修。
第17條道口兩端道路路面維修管理:有人看守道口欄桿(門)內的路面由后勤工段養(yǎng)護維修,無人看守道口鋼軌外側2m以內由后勤工段負責維修;道口兩端道路路面需大修時,其技術標準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第18條管理體制
后勤工段設置專(兼)管道口工作的科室,后勤工段設置專(兼)職管理人員,每個有人看守道口設不脫產道口組長1人。
第19條鐵路機車車輛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造成事故,按以下規(guī)定判定責任。
1.事故當事人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人身傷亡,定事故當事人責任。
2.事故當事人逃逸或者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故意破壞、仿造現場、毀壞證據,定事故當事人責任。
3.事故當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明顯過失的,按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責任。
4.按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管理規(guī)定》(國經貿運〔1995〕466號),無人看守道口實行監(jiān)護后,其性質仍為無人看守道口,發(fā)生鐵路交通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事故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辦理。
第20條道口值班人員必須提前立崗瞭望,疏導車輛、行人,發(fā)現列車開來或報警響起時,立即關閉欄桿(門)。
第21條有人看守道口在列車通過時仍有機動車或行人關停在道口內的,道口看守人員按一類違章處理(應急處理除外)。
第22條道口監(jiān)護員必須嚴格按標準作業(yè),提前立崗瞭望,指揮疏導車輛、行人安全通過道口,及時發(fā)現和糾正違章行為,維護道口交通秩序,及時關閉欄桿(門),在列車到達道口不少于500m時立崗接車。經常檢查道口設施,及時排除道口故障,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處理。
第23條單崗制看守道口,道口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必須短暫離崗時,必須關閉欄桿(門)并加鎖。雙崗或多崗看守道口,道口工在開關欄桿(門)時要相互呼喚應答,同時開關欄桿(門)。
第24條位于復線或多線地段的道口,當列車全部通過道口后,必須確認第二線或其它線路無列車開來時,才能開放欄桿(門)。
第25條特別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壞鐵路設備、干擾行車的物體通過道口時,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經線路(道口)工段長的許可;在站內還應經調度許可。
第26條鋪架基地內平過道的安全管理由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鋪架項目部負責。
第27條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每班都要對道口設備、標志等進行檢查,發(fā)現缺損及時報告并作好記錄,后勤工段應及時整修、更換、補齊;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每班要實行聯防互控簽名制度。
第28條道口工應著鐵路制服,佩戴肩章、臂章,持上崗證上崗作業(yè);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人員著“黃馬夾”、持上崗證上崗作業(yè);接車時須戴安全帽。
第29條道口設備在交付使用的同時,應交付使用說明書。道口工必須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30條道口設備發(fā)生故障,維修人員必須按《電務處工務處關于道口信號設備故障處理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柳電信函〔2002〕6號)的規(guī)定處理。
第31條道口檢查制度
1.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應加強道口檢查,督促作業(yè)人員做好看守(監(jiān)護)工作,重點檢查“兩紀一化”、道口設備、防護備品及道口報警信號是否良好,并對道口工的作業(yè)情況進行考核。
2.道口檢查(抽查時間:凌晨1:00~6:00)
2.1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各級領導每月夜間抽查有人看守道口不少于1遍。
2.2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調度每月夜間對有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道口作業(yè)情況添乘檢查不少于1遍,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次;每半年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應覆蓋1遍。
2.3后勤工段每月對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夜間抽查不少于1遍。
2.4后勤工段主管道口設備的技術人員每季全面檢查道口設備1遍。
2.5基地負責人員每月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遍。
2.6后勤工段長每月抽查管內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遍。
3.后勤工段應建立相應的道口檢查制度,并建立道口夜間抽查情況統計臺帳,次月5日前報后勤工段。
第32條工務段要根據《道口故障防護處理辦法》,結合道口的不同情況,制定每處道口的應急防護處理辦法,并上墻公布。雙崗或多崗道口,要把應急防護處理辦法的每一個步驟落實到人。
第33條后勤工段每年對所有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標準化和故障應急處理能力進行培訓不少于2次(原則上定為1月和9月進行培訓),確認上崗資格。
第34條道口的室內外管理
1.道口值班室做到“五掛”,統一使用鏡框掛上墻(具體內容格式參照附件式樣印制),內容填寫清楚,順序從左至右為:
1.1道口看守工職責。
1.2道口看守工作制度。
1.3本道口故障防護處理辦法。
1.4列車通過本道口時刻表。根據最新列車運行時刻表及時更新,標明列車通過前方車站及本道口的具體時間,客車以紅色標注,貨車以黑色標注,要求統一打印,不能用手寫。
1.5安全天數揭示牌。每月底進行天數更新,要求用紅色油漆印刷,不能用手寫。
以上5項制度圖表要求統一制成長43cm,寬31cm鏡框在道口房內示掛,標題用黑體,一號字,正文用仿宋體,小二號字。列車時刻表字體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字號。
2.“兩簿”包括:道口交接班記錄簿、道口設備檢修記錄簿。
3.兩牌:室外有道口名稱牌(××線、××道口、道口中心里程)、閑人免進牌。
4.辦公桌面、抽屜保持整潔,不得存放與值班無關的雜物。備品箱、工具架齊全,各項備品工具做到定置管理,小件入箱,大件上架。
5.道口內外保持清潔,公路兩側以“小心火車牌”為界,線路兩側各50米范圍內劃分衛(wèi)生責任區(qū),分人負責,保持外觀整潔。
6.室內外不得私拉臨時電線及擅自增加電器設備。
第七章附則
第35條本細則由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負責解釋。
第36條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其他文電與本細則有抵觸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2篇 道口設備管理措施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guī)定》(經交〔1986〕161號)、《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管理規(guī)定》(國經貿運〔1995〕466號)、《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20號令)、《鐵路線路修理規(guī)則》、《鐵路工務安全規(guī)則》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規(guī)定,結合我鋪架基地道口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本細則適用于南寧鐵路局管內道路與鐵路相交的道口、人行過道和平過道。
第一章分類
第1條道路與鐵路的平面交叉分為:
1.道口: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2.5m及以上,直接與道路貫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況分為“有人看守道口”和“無人看守道口”。
2.人行過道: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2.5m以下(城市一般為0.75m~至1.5m,鄉(xiāng)村一般為0.4m~至1.2m),直接與道路貫通的平面交叉。人行過道只準通過行人、自行車,不準畜力車及機動車輛通過。
3.平過道:系指在車站、貨場、專用線內,專為內部作業(yè)使用,不直接貫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第二章道口設置
第2條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20號令)以及鐵路通道安全管理監(jiān)督辦公室《設置或者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道口設備
第3條道口鋪面的設計和鋪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道口鋪面寬度一般應與道路路面寬度相同,且應不小于2.5m。
2.鐵路鋼軌頭部內側道口鋪面應與軌面持平,鐵路鋼軌頭部外側50mm范圍內,道口鋪面應低于軌面5mm。
3.道口鋪面板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橡膠等材料制成,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鋪砌應平整穩(wěn)固。
4.較繁忙的有人看守(監(jiān)護)道口及通行重型貨車的站場平過道應鋪設橡膠鋪面板,無人看守道口、人行過道、平過道現存的鋼軌鋪面板要逐步更換為橡膠鋪面板或鋼筋混凝土鋪面板。
5.護軌輪緣槽寬度,直線上應為70~100mm,曲線內股應為90~100mm;輪緣槽深度應為45~60mm。護軌兩端做成喇叭口,距護軌端300mm處彎向線路中心,其終端距鋼軌工作邊應為150~180mm,并應固定。
6.道口鋪面范圍內應采用新ⅱ(ⅲ)型軌枕,軌枕配制根數為1840根/km。道口鋪面范圍及前后10m范圍內應采用一級石碴。
7.道口兩側道路應有平臺,其長度從鋼軌外側算起應不少于下表的數值。
8.道口兩側道路連接平臺的縱坡,不應大于下表的數值:
第4條道口設備
1.有人看守道口應有可靠的供電電源,其供電等級不低于二級負荷,并配備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和道口作業(yè)監(jiān)控裝置,有條件的應配備無線預警裝置和固定電話。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行業(yè)標準《平交道口自動控制或報警的技術要求》(tb/t2969-1999)的規(guī)定,道口信號設備自動報警的報警時間通常為60s,既有看守道口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應逐步改造。
第5條有人看守道口須修建道口看守房,并接水接電。道口看守房應設值班室、繼電器室、待班室、廚房及廁所。
第6條有人看守道口看守房內按《鐵路工務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配備防護信號和工具備品,并經常保持性能良好。道口設置有列車無線調度通訊設備時,可不配備響墩。
第7條實行監(jiān)護的無人看守道口應修建道口監(jiān)護房,設置欄桿(欄門)。
第四章道口標志
第8條有人看守道口設置以下標志
1.在鐵路上距道口兩端500~1000m處設置鳴笛標,司機鳴笛標必須設在列車運行方向的左側,其內側應距線路中心不少于2.5m(站內或站內道口兩端不設)。
2.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不少于20m處的道路右側(特殊情況除外)設置有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設置道口停止線。
3.在道口兩端道路的路肩上對稱設置護樁3~5個(一般情況下在距道口外股鋼軌3至5m處設第1個護樁),護樁油漆成100mm寬黑白相間的水平線條,護樁間距1.5m,樁頂高出地面0.85m。
4.在道口兩端、距最外股鋼軌不少于3m處,設置帶有標志(標志為直徑300mm的紅色圓牌,有條件的地方夜間可安設紅燈)的欄桿或欄門,距路面的高度為1.0~1.2m(欄桿揚起后距道路路面的垂直距離不小于3.5m),并油漆成250mm寬黑白相間的顏色。欄桿(門)以對道路開放為定位,特殊情況下需要以對道口關閉為定位時,須經調度批準。欄桿(門)對道路關閉是對道路禁止通行的標志。
5.有人看守道口兩側鐵路經常有行人跨越的應在路肩外側設置柵欄,長度一般不少于50m,高度不低于1.2m。
第9條有人監(jiān)護的無人看守道口,應在道口兩側的停車讓行牌上焊接標明本道口監(jiān)護時間的公告牌。
第10條無人看守道口除按第10條1、3款規(guī)定設置火車司機鳴笛標、護樁外,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的道路右側設置停車讓行標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鋼軌5m處設置道口停止線;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鋼軌不少于20m處的道路右側(特殊情況除外)設置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
第11條在通向人行過道、距人行過道最外股鋼軌5m~10m處的道路右側設置“人行過道”標志。平過道不設任何標牌。
第12條各種標牌的圖樣、大小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規(guī)定。
第五章道口看守
第13條道口看守與否及看守班制項目部決定。遇下列情況之一的道口,應設專人看守:
1.通過正線、到發(fā)線的道口。
2.每晝夜鐵路和公路的行車密度達到以下標準的道口:
3.主要用于有特殊用途的公路與鐵路相交的道口。
第14條有人看守或監(jiān)護的道口,嚴禁采用承包方式看守或監(jiān)護。
第15條道口工和監(jiān)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新任道口工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得上崗證,跟班作業(yè)3天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第六章道口管理制度
第16條道口設備維修管理
道口設備的維修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分工:
1.后勤工段負責道口鋪面、護樁、欄桿及鳴笛標安裝、維修。
2.物資部負責道口電話安裝、維修。
第17條道口兩端道路路面維修管理:有人看守道口欄桿(門)內的路面由后勤工段養(yǎng)護維修,無人看守道口鋼軌外側2m以內由后勤工段負責維修;道口兩端道路路面需大修時,其技術標準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第18條管理體制
后勤工段設置專(兼)管道口工作的科室,后勤工段設置專(兼)職管理人員,每個有人看守道口設不脫產道口組長1人。
第19條鐵路機車車輛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造成事故,按以下規(guī)定判定責任。
1.事故當事人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人身傷亡,定事故當事人責任。
2.事故當事人逃逸或者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故意破壞、仿造現場、毀壞證據,定事故當事人責任。
3.事故當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明顯過失的,按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責任。
4.按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管理規(guī)定》(國經貿運〔1995〕466號),無人看守道口實行監(jiān)護后,其性質仍為無人看守道口,發(fā)生鐵路交通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事故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辦理。
第20條道口值班人員必須提前立崗瞭望,疏導車輛、行人,發(fā)現列車開來或報警響起時,立即關閉欄桿(門)。
第21條有人看守道口在列車通過時仍有機動車或行人關停在道口內的,道口看守人員按一類違章處理(應急處理除外)。
第22條道口監(jiān)護員必須嚴格按標準作業(yè),提前立崗瞭望,指揮疏導車輛、行人安全通過道口,及時發(fā)現和糾正違章行為,維護道口交通秩序,及時關閉欄桿(門),在列車到達道口不少于500m時立崗接車。經常檢查道口設施,及時排除道口故障,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處理。
第23條單崗制看守道口,道口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必須短暫離崗時,必須關閉欄桿(門)并加鎖。雙崗或多崗看守道口,道口工在開關欄桿(門)時要相互呼喚應答,同時開關欄桿(門)。
第24條位于復線或多線地段的道口,當列車全部通過道口后,必須確認第二線或其它線路無列車開來時,才能開放欄桿(門)。
第25條特別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壞鐵路設備、干擾行車的物體通過道口時,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經線路(道口)工段長的許可;在站內還應經調度許可。
第26條鋪架基地內平過道的安全管理由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鋪架項目部負責。
第27條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每班都要對道口設備、標志等進行檢查,發(fā)現缺損及時報告并作好記錄,后勤工段應及時整修、更換、補齊;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每班要實行聯防互控簽名制度。
第28條道口工應著鐵路制服,佩戴肩章、臂章,持上崗證上崗作業(yè);無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人員著“黃馬夾”、持上崗證上崗作業(yè);接車時須戴安全帽。
第29條道口設備在交付使用的同時,應交付使用說明書。道口工必須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30條道口設備發(fā)生故障,維修人員必須按《電務處工務處關于道口信號設備故障處理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柳電信函〔2002〕6號)的規(guī)定處理。
第31條道口檢查制度
1.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應加強道口檢查,督促作業(yè)人員做好看守(監(jiān)護)工作,重點檢查“兩紀一化”、道口設備、防護備品及道口報警信號是否良好,并對道口工的作業(yè)情況進行考核。
2.道口檢查(抽查時間:凌晨1:00~6:00)
2.1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各級領導每月夜間抽查有人看守道口不少于1遍。
2.2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調度每月夜間對有人看守道口、監(jiān)護道口作業(yè)情況添乘檢查不少于1遍,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次;每半年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應覆蓋1遍。
2.3后勤工段每月對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夜間抽查不少于1遍。
2.4后勤工段主管道口設備的技術人員每季全面檢查道口設備1遍。
2.5基地負責人員每月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遍。
2.6后勤工段長每月抽查管內有人看守道口和監(jiān)護道口不少于1遍。
3.后勤工段應建立相應的道口檢查制度,并建立道口夜間抽查情況統計臺帳,次月5日前報后勤工段。
第32條工務段要根據《道口故障防護處理辦法》,結合道口的不同情況,制定每處道口的應急防護處理辦法,并上墻公布。雙崗或多崗道口,要把應急防護處理辦法的每一個步驟落實到人。
第33條后勤工段每年對所有道口工、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標準化和故障應急處理能力進行培訓不少于2次(原則上定為1月和9月進行培訓),確認上崗資格。
第34條道口的室內外管理
1.道口值班室做到“五掛”,統一使用鏡框掛上墻(具體內容格式參照附件式樣印制),內容填寫清楚,順序從左至右為:
1.1道口看守工職責。
1.2道口看守工作制度。
1.3本道口故障防護處理辦法。
1.4列車通過本道口時刻表。根據最新列車運行時刻表及時更新,標明列車通過前方車站及本道口的具體時間,客車以紅色標注,貨車以黑色標注,要求統一打印,不能用手寫。
1.5安全天數揭示牌。每月底進行天數更新,要求用紅色油漆印刷,不能用手寫。
以上5項制度圖表要求統一制成長43cm,寬31cm鏡框在道口房內示掛,標題用黑體,一號字,正文用仿宋體,小二號字。列車時刻表字體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字號。
2.“兩簿”包括:道口交接班記錄簿、道口設備檢修記錄簿。
3.兩牌:室外有道口名稱牌(××線、××道口、道口中心里程)、閑人免進牌。
4.辦公桌面、抽屜保持整潔,不得存放與值班無關的雜物。備品箱、工具架齊全,各項備品工具做到定置管理,小件入箱,大件上架。
5.道口內外保持清潔,公路兩側以“小心火車牌”為界,線路兩側各50米范圍內劃分衛(wèi)生責任區(qū),分人負責,保持外觀整潔。
6.室內外不得私拉臨時電線及擅自增加電器設備。
第七章附則
第35條本細則由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18鋪架項目部負責解釋。
第36條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其他文電與本細則有抵觸的,以本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