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健食品儲存制度范本
(一)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入庫。
(二)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于冷庫(溫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庫(避光、溫度不高于20℃),可常溫儲存的儲存于常溫庫(溫度0-30℃),各庫房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三)保健食品應離地、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guī)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四)應保持庫區(qū)、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放熱、防毒、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溫濕度監(jiān)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六)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fā)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發(fā)貨”牌,并通知監(jiān)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2篇 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為提高全體員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識和專業(yè)技術水平,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職工質量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會同質管部負責公司職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2、員工質量教育培訓要有年初總體計劃,計劃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每一次培訓還要有具體的培訓安排,根據公司內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及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頒布,公司應隨時調整培訓計劃。
3、公司對驗收、養(yǎng)護人員要加強培訓,且每年的培訓按規(guī)定不少于16 學時。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按計劃組織開展公司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指導分支機構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訓要采用多種方式進行:發(fā)放學習材料自學、集中授課、外出專業(yè)培訓、接受上級藥監(jiān)部門的培訓等;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
6、培訓內容要包括《中國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列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有關保健食品方 面的法律、法規(guī),公司各項制度、職責等。
7、新招員工上崗前均需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考核合格者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3 個月,試用期滿再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轉為本公司正式職工??己瞬患案裾?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對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時,對轉崗員工應進行新崗位質量職責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訓。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xù)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辦公室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10、員工培訓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每次培訓進行考核和總結。
11、培訓、教育考核結果,應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職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應不斷總結職工培訓教育經驗。同時借鑒外部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培訓教育管理水平。
第3篇 保健食品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一)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yè)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wèi)生鑒定費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二)采購保健食品應簽訂采購合同,并有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三)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是的票據,做到票、賬、貨各項內容相符,并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四)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guī)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規(guī)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五)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yè)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六)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wèi)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qū)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九)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后才能入庫或上柜臺,如發(fā)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第4篇 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
第一條 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規(guī)定,自覺履行保健食品經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做到守法經營、誠信經商,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銷售的保健食品來源合法、手續(xù)齊全、安全可靠。
第二條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經營自律制度,對所采購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查驗保健食品感觀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第三條 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存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第四條 如實記錄批發(fā)保健食品的流向,詳實填寫批發(fā)保健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 (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存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第五條 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fā)記錄或者票據真實,檔案管理規(guī)范,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記錄事項。
第六條 對貯存、保管、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備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適應的設備或設施,按照規(guī)定和要求貯存、保管、運輸保健食品。委托他人提供貯存、保管、運輸等物流服務的,必須審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確保保健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的安全。
第七條 經營場所保持環(huán)境整潔,與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設備或設施清潔、安全、無害,不作為個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條 在貯存、銷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裝上標明保健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第九條 對貯存、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保健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的保健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
對發(fā)現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的保健食品,通知相關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qū)工商部門。
第十條 積極配合工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保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第十一條 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fā)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fā)生地衛(wèi)生部門,同時通知事故發(fā)生地工商部門。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身體健康的檢查,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經營工作。不聘用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人員從事經營管理工作。定期對職工進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十三條 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書面報告工商部門。
申請人簽字(蓋章) :
第5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庫制度
為規(guī)范保健食品出庫管理工作,確保本公司銷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庫必須經發(fā)貨、復核并加蓋質量“未見異常”專用章等手續(xù)方可發(fā)出。
2、保健食品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fā)貨的原則出庫。如果“先進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yōu)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3、保管人員先按“銷售單”的內容在微機內準確復核,而后按照“銷售單”取貨完畢后,交復核人員復核,復核員應根據蓋有財務章的銷售清單核對購貨單位、品名、規(guī)格、生產廠商、數量、批號、有效期等項目內容和外觀質量后,并檢查包裝的質量狀況,方可出庫。出庫復核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與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庫復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庫時,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應按逐批號核對后,由復核人員進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發(fā)貨時應注意:
5.1、盡量將同一品種的不同批號或規(guī) 格的藥品拼裝于同一箱內;
5.2、若為多個品種,應盡量分劑型進行拼箱;
5.3、若為多個劑型,應盡量按劑型的物理狀態(tài)進行拼箱;
5.4、液體制劑不得與固體制劑拼裝在同一箱內。
6、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復核員如發(fā)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fā)貨,并報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處理:
6.1、保健食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6.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6.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準出庫:
7.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內包裝破損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7.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7.5、本公司質管部或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通知暫停銷售的品種。
第6篇 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范本
(一)索證索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國家產品注冊證書、所供貨產品的檢驗報告書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購入保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產廠商、批準文號、規(guī)格、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以備查。
(四)索取和查驗的相關證明文件、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fā)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保健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第7篇 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要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標準發(fā)放,不得自行擴大或降低標準。
2.各種勞動保護用品一律要按照標準發(fā)放實物,不得折換成現金放發(fā)。
3.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的期限領用,不得提前或延后。
4.對各類管理人員,凡工作需要的,可根據情況發(fā)放。
5.保健費要按照規(guī)定標準嚴格管理,定期發(fā)放。
6.防暑降溫食品要按時發(fā)放,不得隨意延期。
第8篇 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一)索證索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國家產品注冊證書、所供貨產品的檢驗報告書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購入保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產廠商、批準文號、規(guī)格、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以備查。
(四)索取和查驗的相關證明文件、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fā)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保健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第9篇 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與自查報告制度
第一條 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規(guī)定,自覺履行保健食品經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做到守法經營、誠信經商,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銷售的保健食品來源合法、手續(xù)齊全、安全可靠。
第二條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經營自律制度,對所采購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查驗保健食品感觀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第三條 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存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第四條 如實記錄批發(fā)保健食品的流向,詳實填寫批發(fā)保健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 (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存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第五條 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fā)記錄或者票據真實,檔案管理規(guī)范,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記錄事項。
第六條 對貯存、保管、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備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適應的設備或設施,按照規(guī)定和要求貯存、保管、運輸保健食品。委托他人提供貯存、保管、運輸等物流服務的,必須審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確保保健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的安全。
第七條 經營場所保持環(huán)境整潔,與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設備或設施清潔、安全、無害,不作為個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條 在貯存、銷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裝上標明保健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第九條 對貯存、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保健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的保健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
對發(fā)現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的保健食品,通知相關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qū)工商部門。
第十條 積極配合工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保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第十一條 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fā)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fā)生地衛(wèi)生部門,同時通知事故發(fā)生地工商部門。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身體健康的檢查,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經營工作。不聘用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人員從事經營管理工作。定期對職工進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十三條 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書面報告工商部門。
申請人簽字(蓋章) :
第10篇 保健食品儲存制度
(一)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入庫。
(二)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于冷庫(溫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庫(避光、溫度不高于20℃),可常溫儲存的儲存于常溫庫(溫度0-30℃),各庫房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三)保健食品應離地、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guī)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四)應保持庫區(qū)、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放熱、防毒、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溫濕度監(jiān)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六)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fā)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發(fā)貨”牌,并通知監(jiān)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11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證所經營保健食品的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質量管理部是負責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2、質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購、入庫和銷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須存放在不合格品區(qū),掛有紅牌標志,不合格品庫設專人、專帳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檢查保健食品的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保健食品,應開具停售通知單,及時通知倉儲部、業(yè)務部門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區(qū)。發(fā)現假、劣產品,要報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貨。
5、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或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 理局公告、發(fā)文、通知查處發(fā)現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將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區(qū)。
6、在庫過期失效、破損保健食品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審批表》,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移入不合格品庫,銷毀時倉儲部應填寫《銷毀清單》,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
7、銷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質量可疑保健食品,驗收員及時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庫。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毀應有記錄,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會同業(yè)務部每半年對不合格保健食品情況進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以便及時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減少經濟損失。
第12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庫制度
為規(guī)范保健食品出庫管理工作,確保本公司銷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庫必須經發(fā)貨、復核并加蓋質量“未見異?!睂S谜碌仁掷m(xù)方可發(fā)出。
2、保健食品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fā)貨的原則出庫。如果“先進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yōu)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3、保管人員先按“銷售單”的內容在微機內準確復核,而后按照“銷售單”取貨完畢后,交復核人員復核,復核員應根據蓋有財務章的銷售清單核對購貨單位、品名、規(guī)格、生產廠商、數量、批號、有效期等項目內容和外觀質量后,并檢查包裝的質量狀況,方可出庫。出庫復核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與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庫復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庫時,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應按逐批號核對后,由復核人員進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發(fā)貨時應注意:
5.1、盡量將同一品種的不同批號或規(guī) 格的藥品拼裝于同一箱內;
5.2、若為多個品種,應盡量分劑型進行拼箱;
5.3、若為多個劑型,應盡量按劑型的物理狀態(tài)進行拼箱;
5.4、液體制劑不得與固體制劑拼裝在同一箱內。
6、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復核員如發(fā)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fā)貨,并報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處理:
6.1、保健食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6.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6.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準出庫:
7.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內包裝破損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7.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7.5、本公司質管部或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通知暫停銷售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