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新編
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幼兒園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幼兒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fā)現安全隱患及發(fā)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系。
幼兒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活動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fā)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規(guī)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節(jié)假日值班保衛(wèi)制度
1、凡重要節(jié)假日必須由幼兒園作出值班保衛(wèi)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guī)性文件的規(guī)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wèi)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qū)衛(wèi)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wèi)生防疫站統(tǒng)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yī)療器械的衛(wèi)生及操作的規(guī)范,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wèi)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huán)境應密切關注與監(jiān)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qū)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jiān)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幼兒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幼兒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保持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3、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用電安全制度
1、對幼兒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幼兒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兒班接送制度
1、時間: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
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wèi)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托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系。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第2篇 k鎮(zhèn)幼兒園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強幼兒接送管理。不得將幼兒交給素不相識的人,不得將晚離園幼兒交其他人員代管。
2、加強對校內各類從業(yè)人員的管理,加強對教職工、聘用人員和臨時工的準入資質審查。新聘任教師要嚴格執(zhí)行教師資格中關于“無精神病史”的規(guī)定,對已聘任后發(fā)病的要妥善安置崗位,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
3、加強學校周邊環(huán)境整治,各校要積極協助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內部及周邊環(huán)境的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各類暴力侵害師生的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4、妥善處理學生傷亡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湖北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對校內發(fā)生的學生意外傷亡事故,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5、幼兒園應當結合本地治安案件發(fā)生的特點,加強師生預防綁架、搶劫、傷害等教育或演練,提高學生防范傷害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第3篇 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臺東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wèi)生行政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2.幼兒園成立"食品衛(wèi)生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制定嚴格的檢查、落實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把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一級抓一級,逐級負責,定期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3.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放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幼兒園食堂規(guī)定的設施、人員配置標準,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檢查。
4.幼兒園食堂應當建立各種食品衛(wèi)生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jiān)督。
5.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以"衛(wèi)生法"為準繩,定期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衛(wèi)生安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與營養(yǎng)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并進行考核。
6.落實"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各類檢查評比活動及從業(yè)人員基本功大比武活動。
第4篇 豐南幼兒園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鎮(zhèn)南幼兒園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于為幼兒園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幼兒園安全工作和對幼兒園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
2、安全檔案保存在幼兒園檔案室,由專職人員管理。
3、全面系統(tǒng)地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
4、檔案人員應按安全檔案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篩選,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
5、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管理人員立卷歸檔。
6、校外人員來校查閱安全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幼兒園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
7、校內人員借閱安全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xù),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8、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9、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應將保密紙?zhí)幚砘蜾N毀。
第5篇 某幼兒園用電安全制度
幼兒園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幼兒園園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制度。
2、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等。
4、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yè)人負責。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6、幼兒園要定期對線路進行檢測和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fā)火災。
第6篇 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一、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機制
領導堅持每天、每周進行一次安全保衛(wèi)工作大檢查,將發(fā)現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tài)。
(一)檢查園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幼兒園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電線路是否老化;教室門窗是否及時開關,課桌椅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兒園衛(wèi)生安全隱患。環(huán)境衛(wèi)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每天用水是否衛(wèi)生、清潔。
(三)排查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防火標志是否損壞;校內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現象;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四)做好隱患排查臺帳。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填寫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在排查的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填寫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臺帳,以便得到及時處理。在排查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fā)生。
二、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領導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進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與監(jiān)督相結合。
三、安全隱患的整改上報制度
在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事故隱患集中處理和上報。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發(fā)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險。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安全隱患的處理由主要領導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師生安全的,應立即從危險區(qū)域內撤離,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停止使用的相關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封存、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7篇 幼兒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幼兒園的一切工作都涉及到千家萬戶,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重大,為認真落實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教職工幼兒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檢查制度
1.幼兒園安全衛(wèi)生工作檢查小組
組長:常務副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組員:保健主任? 保教主任? 保健醫(yī)
2.加強安全衛(wèi)生教育檢查。
根據上級安排,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經常檢查幼兒園安全教育和衛(wèi)生情況。強化幼兒的安全意識。隨時觀察幼兒,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并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幼兒園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檢查應急預案情況。
制定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一旦事故,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確保師幼生命安全,把各種損失降到最低。
5.檢查消防設施設備。
落實消防設施設備自檢自查制度,定期對幼兒園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6.檢查目標責任制。
各部門與園長簽訂部門安全工作責任書,部門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本部門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7.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
幼兒安全工作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凡因不重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給幼兒園師幼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8.檢查安全落實情況。
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經常對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和責任是否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預案是否建立和完善,切實找到漏洞和隱患,及時整改,絕不留下死角和隱患。
幼兒園全體教職員工要樹立對幼兒高度負責、對幼兒園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增強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憂患意識,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和厭倦,通過學習、宣傳、教育、查漏、補缺等措施,使幼兒園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第8篇 幼兒園安全防護責任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應認真學習和遵守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和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在工作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2、準時上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把好幼兒入園、離園關,嚴守接送制度。
3、管理和照顧好幼兒餐點,防止幼兒食物中毒和異物入口,確保幼兒安全。
4、開展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觸電、防火、防燙傷、防燒傷、防摔傷等安全教育,培養(yǎng)幼兒自救自護能力,并做好班級安全教育記錄。
5、尊重愛護幼兒,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各項活動要以幼兒為主,對幼兒不能拖、拉、拽,以免發(fā)生意外。
6、幼兒戶外活動時,教師應時刻關注幼兒的活動情況,保證幼兒在教師視線范圍內。
7、老師一旦發(fā)現幼兒生病等情況時要及時匯報并采取救助措施。對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幼兒,教師應預先獲知,在教育教學活動時予以特殊保護。
8、各班教師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應檢查本班活動室、活動場地的電開關、插座、電器等各項設施的使用安全,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解決,教師應及時寫好安全檢查記錄。
9、班主任要掌握家長的有效聯系方式,及時與家長積極進行溝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避免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11、老師發(fā)現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侵害幼兒的合法權益或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并配合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公安部門反映。
翠巖義校
第9篇 幼兒園幼兒班安全管理制度
⒈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
⒉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⒊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wèi)生規(guī)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鑒字備案。
⒋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⒌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⒍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⒎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⒏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⒑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wèi)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⒓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⒔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jié)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⒕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⒖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三年內不準評優(yōu)、工資晉級、職稱晉級,提職。
第10篇 南豐幼兒園學校安全防范制度
南豐幼兒園學校安全防范制度
一、學校建立安全防范領導組
二、任務:
1、保護學校校舍設備、財產和師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盜、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與有關部門聯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訂安全防范公約,檢查安全設施,發(fā)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堅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行政領導和一名教師值日護導。
2、堅持星期日和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領導輪流值日,節(jié)假日由領導帶班, 3、每年定期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六次檢查,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和期末各進行一次。并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四、制度和公約: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準隨意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采取確實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嚴防事故發(fā)生。
(2)任何人不準隨意拆裝電器設施,玩弄電線,嚴防觸電和引起火災。
(3)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煮飯等,嚴防火災、浪費電力。
2、防盜制度:
(1)各教室、辦公室都須有防盜門鎖,要隨手關門、鎖門。
(2)各室、各班都必須負責保管室內財產和個人錢物。貴重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學校存放。
(3)財務室、會計室、重要庫房,都必須具備有效的防盜措施?,F金、票據、賬簿都必須按規(guī)定存入保險柜,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送銀行保管。
(4)送取現金,必須有兩人以上財務人員共同去銀行辦理。絕不允許單人送取千元以上現金。否則,一丟失或發(fā)生意外,由承辦人自己負責。
3、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嚴防各種事故發(fā)生。
(2)全校工作人員,要通力合作,及時消除各種事故隱患。一旦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第11篇 幼兒園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wèi)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wèi)生部行政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guī)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yǎng)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zhí)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qū)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fā)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guī)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yōu)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fā)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則、工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yè)后檢查一次衛(wèi)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操作程序,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和衛(wèi)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wèi)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guī)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wèi)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guī)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wèi)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按規(guī)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wèi)生專(兼)職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wèi)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wèi)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wèi)生檢查,對發(fā)現問題的環(huán)節(jié)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wèi)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yè)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wèi)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yè)組織會同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wèi)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并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wèi)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guī)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wèi)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yè)。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guī)程。
(二)加工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guī)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guī)程應具體規(guī)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wèi)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yè)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zhí)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12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十項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10項制度
1.家長按時接送,完善交接手續(xù);
2.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時間在五分鐘之內;
3.每周一次安全主題班會,提高幼兒安全防范意識;
4.進行各項安全演練;
5.下課時間安排教師專項輪流值班,不讓幼兒脫離教師視線;
6.定期檢查線路、開關、插座等,防止因電路問題發(fā)生安全事故;
7.幼兒用餐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明確分工,嚴防幼兒燙傷等事故;
8.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清除;
9.每學期進行2次安全報告會,請社區(qū)民警報告,上學放學時段有民警、聯防隊員、學校保安、教師、領導等一起值班守護,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0.每學期進行一次安全培訓,總結表彰先進,查找不足,把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